根据教育部关于《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文件的要求,凡被我校拟录取的2019年硕士生(含推免生),在复试阶段须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及体检标准由我校校医院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执行。
体检分别在兴庆校区校医院和雁塔校区医学部校医院进行,体检时间为:3月21、22日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为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yz.esporttz.com “下载空间”下载体检表,体检表上加贴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填写基本信息,由录取学院核实为考生本人后在照片上加盖学院公章,外校学生也可由其所在学校的具体单位加盖公章;
2. 按校医院规定交纳体检费(大约100元左右);
3. 体检当天,请空腹4小时到医院抽取血样;
4. 体检完毕后,请务必将体检表交到医院交表处。体检结果由校医院统一转研招办,我们以实际收到的体检表作为考生体检的依据;
5. 体检表无需领取,体检结果不正常者,我们将通知学生本人。体检结果正常者不再另行通知;
6. 未能在规定时间到校体检的学生,可持体检表填写基本信息后选择所在学校医院或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可直接写在体检表上,也可附在其后,并在4月15日前,邮寄(送)录取学院;
7. 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按照具体单位的要求办理。已在我校体检且需要体检结果进行调剂的学生,请在交表时向校医院说明,体检结果到校医院领取,研招办原则上不负责分拣及保存。
研招办
2019年3月7日